各市、工业强县(市、区)试点县经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工信部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即“6+1”活动)以及我省工业强省“十二五”规划,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我省工业强县指标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委开展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承担。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一名该项工作负责人,于11月15日前将负责人信息(见附件1)反馈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
二、请按照《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见附件2)和《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释说明》(见附件3)进行数据采集,并选择和通知样本企业登陆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网站(网址:www.zjcio.org)下载和填写调查问卷。样本企业的选取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是在当地注册的工业企业;
2、注意区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的平衡,尽可能选取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
3、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样本企业数不低于60家;衢州、丽水、舟山样本企业数不低于40家;各工业强县试点县样本企业数不低于20家。
各市、工业强县试点县经信部门负责回收和整理调查问卷,并对企业填报内容作初步审核。
三、请根据数据采集情况填写《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统计表》(见附件4),并请你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11月27日之前上报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同时,请将电子版(包括企业填写的调查问卷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宪法:0571-87058231
傅 正:0571-88228747 13858181822
邮 箱:lhrhpg@126.com
传 真:0571-87056467
附件:1.工作负责人信息回执
2.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
3.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释说明
4.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统计表
5.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状况调查问卷(二O一二年度)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