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宁波市、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
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两化融合深度行的总体安排和《2012年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工信厅信[2012]100号)的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12年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2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面:
(一)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及模式创新,重点支持大规模个性化制造、精益制造、准时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制造、综合集成制造、按需制造等模式创新。
(二)产品信息化和服务型制造。支持提高工业产品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工业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建设面向产品的在线服务、状态监控、故障诊断、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
(三)面向产业服务与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支持针对研发设计、企业管理、共性技术、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电子商务、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信息化服务项目。
二、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的工业企业或面向工业领域提供信息服务的企业,要求杭州市、宁波市各推荐3个,省属企业、其他地区共推荐5个。
三、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是2012年内可以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并且在两年内能够实施完成。鼓励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系统的项目方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杭州市、宁波市项目由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其他项目由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负责组织推荐,汇总后报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经研究审定后,统一上报工信部。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g.cn)或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网站(www.zjcio.org)下载项目申报报告格式的电子文档。
(三)请杭州市、宁波市、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和推荐项目的申请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规定时限送到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39号)的要求,在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服务网站(www.miit-iii.org)下载电子文档,自行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自评估。登录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测系统(www.miitirpc.com)注册。
联系人:傅正
电话:0571-88228747、13858181822
电子邮件:fuz@zjjxw.gov.cn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